光山縣法院:法官+特邀調解員 高效化解涉企糾紛
近年來,河南省光山縣法院牢固樹立“人人都是營商環境,案案都是營商環境”的理念,切實將優化營商環境要求落實到審判執行工作的具體實踐,積極助力全縣經濟社會不斷發展。日前,光山縣法院通過“法官+特邀調解員”方式,成功調解了一起涉企合同糾紛案件,并取得了讓雙方均很滿意的效果。
2017年8月,原告光山縣某村委會與被告光山縣某公司簽訂協議,約定將100萬元資金入股到該公司,并以年息8%來收取投資收益。2019年8月,雙方再次續簽了該協議,但由于出現經營困難,該公司到期后無法償還100萬元的本金及相關利息,故引發了訴訟。
受理案件后,民事審判一庭二團隊負責人潘倫皓了解到該公司實際上對涉案的應付款項沒有異議,并且也有償還意愿,但短時間內卻難以拿出足夠的資金。為了既維護村委會的合法權益,又能幫助企業爭取期限,潘倫皓決定以調解的方式解決該糾紛,確定一個原、被告雙方均能接受的履行義務的方式。
2021年12月20日上午,潘倫皓組織原告光山縣某村委會與被告光山縣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進行了面對面調解,而參加調解的還有光山縣法院的特約調解員,并最終促使雙方當場達成了調解協議,讓該涉企糾紛僅用6天就得到了妥善解決。
調解結束后,潘倫皓還向特約調解員頒發了聘書。據悉,為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強訴訟與非訴糾紛解決方式的有效銜接,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光山縣法院還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公證員、人民陪審員、退休法律工作者等群體中擇優選任了32名特約調解員,希望通過他們的專業優勢、行業優勢共同化解糾紛,而原告光山縣某村委會與被告光山縣某公司之間糾紛的化解就發揮了特約調解員的作用。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光山縣法院在處理涉企等市場主體糾紛中,積極發揮人民法院職能,不斷提高審判執行質效,堅持規范、公正、高效辦理各類案件,堅持落細、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各項工作舉措,依法平等保護各類主體的合法權益,努力促進各方雙贏、多贏、共贏,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司法保障。(通訊員 段祖號)